《通告》中提出:全市殡仪馆及公益性骨灰堂院内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市经营性公墓(墓园)、公益性公墓院内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林区内严禁野外用火。大型公祭场所、人群聚集和车辆存放较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违反《通告》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王靖瑄)
同时,市民政局还在全市民政系统内发放倡议书,号召党员干部移风易俗,带头文明低碳祭祀。